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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博士后进出站指南

2025-04-23    来源:人事处博士(后)发展管理办公室    累计浏览: 1613

一、进站

(一)申请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拟招收的人选:需符合工作站进站基本条件;

3.省级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拟招收的人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二)进站流程

1.工作站/基地联系合作导师及其所在教学科研单位,达成联合招收意向,教学科研单位将签章后的《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批表》(附件1)递交至人事处,人事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审核通过的教学科研单位发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附件2)电子版;

2.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的档案存放地签章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签章部分(创新实践基地需在签章处备注“本单位为省级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

3.教学科研单位将签章完成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递交至人事处,人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章并反馈;

4.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提交进站申请(基地申请人请上传基地获批设立文件),经工作站(若为创新实践基地,基地无需审核)-联合培养教学科研单位-人事处-工作站/基地归属地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批后完成进站手续

二、日常管理

1.联合培养博士后的进站、中期、出站考核及日常管理均由工作站/基地主管,如有学术意见等签章材料请联系合作导师或其所在教学科研单位;

2.联合培养费用应在联合培养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付至学校,支付完成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转账回执、联合培养博士后姓名、开票种类、开票信息至bhb@whut.edu.cn;如延期出站,需再支付延期在站费用。人事处将在每月集中办理一次开票事宜。

三、出站

1.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由工作站/基地组织出站考核,将签章后的出站考核材料电子版发至联合培养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出站审核依据,教学科研单位将出站考核材料转至人事处备查;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提交出站申请,经工作站(若为创新实践基地,基地无需审核)-联合培养教学科研单位-人事处-工作站/基地归属地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批后完成进站手续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批表.docx

      2.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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