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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航海类教师招聘启事

2020-11-06    来源:组织部党建工作办公室    累计浏览: 1424

为加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更好的推动我校船员培训与教育工作,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航海类新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航海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及专业要求

1.岗位类别:航海类专任教师

2.岗位数量:1名

3.岗位简介:面向航海类本科教育教学、实操实训;非日校船员培训与教学;参与轮机工程学科研究与社会服务;参与相关课程建设与实验室建设工作等

4.专业要求:轮机工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航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创新意识和从事教学科研的潜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二)其他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认证的国外航海类专业博士研究生;

2.国内知名航海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并持有有效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在国际知名或国有大型骨干航运公司担任高级船员相应职务不少于10个月,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士及硕士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航海类专业,且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大管轮适任证书,且实际担任对应职务不少于12个月,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硕士毕业于国内外知名航海类专业,且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并持有有效甲类轮机长证书,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0年11月20日前,应聘人员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各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适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2. 面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2020年11月27日前,考核小组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及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考核,按岗位数拟定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批。

3. 确定聘用人选

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它

1.应聘人员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取消资格。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7-86581992  邮箱:zhibang@whu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友谊大道1178号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余家头校区航海楼西3004室)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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